项目编号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松阳明石矿业有限公司峰洞岩、大樟源高岭土矿是一家开采多年的矿山,采矿权人为浙江松阳明石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0002011027130106021,准采标高+660m~+480m,有效期限自2015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31日。 本矿批准的开采方式有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方式。露天开采在大樟源矿段和峰洞岩矿段1号矿体,其分别于1997年和2014年停产。地下开采在峰洞岩矿段2号矿体,开采最低标高在+490m。2014年以后,该矿主要进行峰洞岩矿段2号矿体南侧的地下开采, 2018年8月2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矿山未延续取证,2019年2月,浙江松阳明石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法人变更。 由于衢宁铁路松阳隧道从大樟源矿段下部穿过,大樟源矿段矿石资源压覆处理。根据浙江松阳明石矿业有限公司峰洞岩、大樟源高岭土矿2018年矿山储量年报,查明峰洞岩矿段保有资源量约373万吨(其中3号矿体12.23万吨,2号矿体360.87万吨),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浙江松阳明石矿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峰洞岩矿段变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台阶式开采,全面开发和利用高岭土资源。 本项目为开采方式变更,属改建项目,为确保矿山今后开采的安全,同时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浙江松阳明石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改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评价组,对该矿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通过现场踏勘,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认真的辨识与分析,针对该矿山开采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科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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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鲍雷法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杨吉堂、柳炜 |
报告审核人 | 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杨吉堂、柳炜、郑小平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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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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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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