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2500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7月23日 |
项目简介 | 嵊州市艇湖新兴产业园综合供能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联路666号,法定代表人:史历,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该综合供能站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7F59FM02;该综合供能站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40097号;许可零售经营:汽油、柴油,有效期至2029年8月05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绍市安经(危)字[2023]040045,经营方式:带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成品油:带储存设施经营:汽油、柴油**,有效期至2025年9月15日。 该综合供能站共设5台双人孔SF双层埋地卧式油罐,其中1台0#柴油罐(50m³)、2具92#汽油罐(30m³)、1台95#汽油罐(30m³)、1台98#汽油罐(30m³),设有4台潜油泵式四枪双油品加油机和2台潜油泵式四枪单油品加油机。加油站在用油罐的总容量为170m³(其中汽油120m³、柴油50m³),折合成汽油容量145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该综合供能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在经营的危化品中无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各类监控化学品,汽油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综合供能站于2022年8月建设完成,自上次安全评价以来,新增了三次油气回收设备,充电桩由4台30KW单枪机变更为2台120KW双枪机,变更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嵊州市艇湖新兴产业园综合供能站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25年5月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本报告法定有效期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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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云松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刚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张云松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胡谨 张征 丁传思 王刚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张云松 王刚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7.1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7.1--张云松(现场踏勘)、王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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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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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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