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QSS2024130-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6月13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曼普尼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5日,企业注册资本5050万元,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解放湖园区,法定代表人:何岸峰,经营范围:从事汽车覆盖件、机械配件、智能暖通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智能暖通设备、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建筑工程用机械、内燃机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配件、机械设备、电器成套设备及配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壁挂炉、铜接件、水暖管材管件、摩托车配件、空调配件、紫铜管件、纺织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及制品、阀门、保温材料、制冷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政府整体规划以及企业发展需要,企业利用公司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利用先进生产技术,购置注塑机、数控车床等国产设备,在原有项目“年产1.2万吨汽车配件、汽车覆盖件、智能暖通设备、五金机械配件生产线(2017-330681-33-03-060316-000)”进行扩建,项目实施后,新增年产水暖管材管件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0000万元,利税500万元。全厂达到年产1,2万吨汽车配件、汽车覆盖件、智能暖通设备、五金机械配件、水暖管材管件4万吨的生产能力。以下统称“本项目”。 本项目于2024年7月24日在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审批备案,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7-330681-07-02-392940)。 本项目产品水暖管材管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原料有: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气[压缩的或液化的]、CO2[压缩的或液化的]、液氨、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硅烷化液、过氧化氢、碱性清洗剂、光亮剂、金属精磨液。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本项目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确定的行业类别,本项目的国标行业为:C33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所属行业为:机械。参照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188号,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修改)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内容,故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受浙江曼普尼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本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进行踏勘,结合工程分析,对照《安全评价通则》和《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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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丁传思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李峰 张征 丁传思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丁传思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02.24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02.24--刁春祥(现场踏勘)、丁传思(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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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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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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