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润电新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浙江华润衢州南孔中药0.8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润电新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春苑中路11号(衢州南孔中药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吴中青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润电新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浙江华润衢州南孔中药0.8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浙江华润衢州南孔中药0.8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春苑中路11号,由润电新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出资建设。本项目拟利用衢州南孔中药有限公司厂区闲置混凝土屋屋顶1号楼屋顶约2300平米,2号南楼屋顶约2300平米,2号北楼屋顶面积约600平米,3号楼屋顶约1100平米,总共屋顶面积约为6300平米,建设合计装机容量直流侧为0.984MWp,交流侧为0.895MW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以2点0.4kV电压等级并网。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吴中青 | 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俞海镔2025年6月1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 |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拟建项目行业分类为D4416,太阳能发电。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拟建项目可能存在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潜在危害性、接触危害程度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综合分析,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
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以保持良好的防护效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5年6月10日,润电新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润电新能源(浙江)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浙江华润衢州南孔中药0.89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号:XD/ZP2025051-1)(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预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