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中央空调集成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23号
联系人:徐家乐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中央空调集成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拟建项目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空地新建厂房(作为仓库、备料场所,拟将1号厂房部分折弯工序和全部焊接工序搬迁至该厂房,同时拟新增打磨工序),新增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利用现有1号厂房购置1套喷塑前处理设备;利用现有4号厂房购置1个测漏水池,新增喷塑前处理工艺和盘管换热器测漏工艺,年产1000台节能环保中央空调的生产能力保持不变。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63000万元,利润7474万元,税收1121万元。
项目主要包括1号厂房、4号厂房、10号厂房、宿舍楼、办公楼、危化品仓库1、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污水站、门卫、食堂及相关辅助用室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徐家乐 | 安管员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 |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因素:电焊烟尘、氮氧化物、铜烟、锆及其化合物、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二氧化碳。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激光辐射。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项目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标准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能最大限度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将职业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进行,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本专篇针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出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的设计说明,选用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基本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2)本项目预期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
本项目按照设计专篇要求,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工作,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基本能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落实了前期工作,建设项目采取了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厂址选择、总体布局较合理,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进行施工建设,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采取完善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本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能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5年9月30日,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中央空调集成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5086-2)(以下简称《设计专篇》)进行评审。会议由企业安全科经理陶藕萍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设计专篇》的介绍,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设计专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设计专篇》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面,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3、《设计专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4、《设计专篇》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建设单位按设计专篇要求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项目能基本达到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设计专篇》对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二、评审结论
1、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设计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