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湖州金铭机械有限公司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
| 项目简介 | 湖州金铭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9月25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天子湖工业园南北弄8号,法定代表人为潘学明。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叉车配件的加工、维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湖州金铭机械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10700万元,在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工业园区,新征工业用地19500亩,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95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1500平方米,新建一栋四层厂房(本项目仅使用1层),新增斜轨车床、车床、数控外磨床、数控立车、加工中心、卧式中心、台钻、摇臂钻、抛丸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5万套转向桥轮毂、驱动桥轮毂叉车部件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辅料为:转向桥轮毂毛坯、驱动桥轮毂毛坯、钢丸、切削液、润滑油、包装材料、柴油等,主要产品为转向桥轮毂、驱动桥轮毂叉车部件的生产。 该项目于2023年04月06日在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进行备案,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109-330523-07-01-820530,根据该项目的备案(赋码)信息表,该项目的国标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所属行业为:生产专用车辆制造(C3433)。该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年产15万套转向桥轮毂、驱动桥轮毂叉车部件。产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中。此外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柴油(主要用于叉车加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内,故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企业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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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冯功源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冯功源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晓霞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刚 丁传思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冯功源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1.17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1.17--冯功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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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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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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