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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节能增效技改项目 #12、#13机组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9-30
项目名称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节能增效技改项目 #12、#13机组
项目编号 XD/APQT2025028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项目简介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5月31日,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园区纬五路38号,法人代表为方建,注册资本:25562.02万人民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X097601458,经营范围为:本公司内发电,供热、供除盐水;集中供压缩空气;石灰石销售;煤炭(无储存)销售;脱硫石膏生产、销售;锅炉、起重机械维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是向集团内部下属企业供热、供电,同时向附近的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内供热。公司现有6台锅炉(编号为#6~#11),总额定蒸发量2100t/h;6套汽轮发电供热机组,机组额定总装机容量为345MW,最大供热能力约700t/h。

本项目于2018年9月21日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登记赋码信息表,并已于2022年6月2日取得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文件。于2019年1月由浙江科健安全卫生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节能增效技改项目#12、#13机组安全预评价报告》,2023年5月由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节能增效技改项目#12、#13机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本项目施工单位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由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成,并经过试生产运行。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氨气、氨水、次氯酸钠、柴油(0#)、六氟化硫,涉及可燃性粉尘为煤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D4412热电联产”行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88号令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受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企业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节能增效技改项目#12、#13机组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刁春祥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丹枫 丁传思 李峰 张征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丁传思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4.14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4.14--刁春祥(现场踏勘)、丁传思(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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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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