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506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9月10日 |
| 项目简介 | 绍兴骏马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1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大鱼山村,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裘仲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174634845XK,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企业目前主要进行布料印花配件的电镀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用到氰化钠、硫酸和盐酸,在污水处理过程中需要用到硫酸。由于生产运行过程中需要使用到剧毒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办理相关剧毒化学品以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凭证。 企业在电镀加工中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氰化钠,作为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已经向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申请并完成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日期2022年11月1日;作为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已经向绍兴市柯桥区应急管理局申请并完成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日期2022年11月1日,备案号330621(剧)2022001。 该企业使用的氰化钠为剧毒化学品,储存在剧毒品仓库,最大储存量为2t,根据《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本项目风险等级与治安防范级别为一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绍兴骏马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剧毒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我公司受绍兴骏马五金电镀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定性、定量评价方法,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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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刁春祥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晓霞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刚 丁传思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5.21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5.21--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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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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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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