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309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绍兴伊曼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银山路12号(绍兴生态产业园),成立于2003年08月20日,该公司是绍兴市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储运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冷冻及速冻制造企业。公司目前主要以速冻食品(虾仁、虾干、冻虾等)、速冻食品(汤圆、小圆子等)、海鲜产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等)冷冻及速冻产品为主。法定代表人:魏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530461932。具体经营范围为:生产: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包子、速冻汤圆、速冻其他面米制品(速冻面条)];生产:速冻食品生产[速冻调制食品(生制品(速冻虾仁)];生产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甜味冰、食用冰)(上述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自有冷库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企业属于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C1493)行业。为保持速冻食品的新鲜度,企业设置冷库,利用液氨作为冷媒,液氨在系统内循环使用(液氨在系统中的总量约4t,正常情况下,液氨不消耗),该企业的厂区内的一台锅炉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绍兴伊曼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本公司受浙江绍兴伊曼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本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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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刁春祥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晓霞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刚 丁传思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10.21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10.21--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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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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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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