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227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 |
| 项目简介 | 宁波洁美日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6月16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盛路8号(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为黄树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余姚市临山镇临城村一区9号(自主申报))。 宁波洁美日化科技有限公司不生产危险化学品,但生产过程要使用危险化学品乙醇(≥95%),故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3 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辨识可知,该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受宁波洁美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建了相应的评价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和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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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云松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云松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冯功源 张云松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刚 丁传思 张征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张云松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8.5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8.5--张云松--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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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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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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