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512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9月10日 |
| 项目简介 | 宁波市江北群宇机械配件厂成立于2012年9月29日,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韩小裕。公司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马径村穆家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包括:钣金加工;车床配件、金属制品加工(除污染)。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订单修订),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行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对工件进行切割焊接作业,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氧[液化的]、氧[压缩的]、液化石油气、氩[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混合气体(20%二氧化碳,80%氩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宁波市江北群宇机械配件厂应对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公司受宁波市江北群宇机械配件厂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使用危险化学品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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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云松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云松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张云松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冯功源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丁传思 冯功源 张征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张云松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7.8;2025.9.8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7.8--张云松--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2025.9.8--张云松--再次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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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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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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