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QSS2025117-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
| 项目简介 | 绍兴自远磨具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2年05月03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倪家堡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5957612386,法定代表人陈森军。经营范围包括磨具、五金工具的研发、制造、销售;磨料的研发、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全球半导体材料技术发展的大背景下,对研磨抛光材料及抛光液的性能要求也随之上升。半导体制造过程中的化学机械抛光步骤是保证晶圆表面质量的关键,这一环节直接影响到半导体器件的性能和可靠性。因此,随着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应用的扩散,针对这些材料特性优化的研磨抛光液研发,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绍兴自远磨具有限公司团队优势明显,技能互补,结构完整,可实现全链条创新。核心人员均为合伙人,团队稳定性强。多年来持续致力于精密研磨抛光材料的开发,大部分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实现精密耗材本土化并且打破国外产品的垄断地位,对推动相关应用领域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拟投资进行年产1000吨研磨抛光液的生产线建设。本项目新增建设用地6.42亩进行建设生产。本项目拟投资10550万元,新建框架结构厂房9063.26平方米,一幢生产车间5051.47平方米、一幢研发车间3591.15平方米、门卫17平方米及地下建筑403.64平方米。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五金行业、汽车行业、3C行业、光通讯行业、半导体行业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混合、搅拌、研磨、分散、过滤、脱泡等,主要原材料为金刚石微粉、纳米氧化铝微粉、纳米氧化铈微粉、纳米二氧化硅凝胶高纯水、丙三醇等。主要材料为外购。主要设备自动灌装包装生产线、自动配料生产线、平面研磨机、平面包装机、超声波分散、电镜设备粒度检测设备、色谱仪等。预计本项目年产1000吨研磨抛光液,产品产业化后,预计年收入将达到1亿元,税收1387万元,净利润3125万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本项目在生产研磨抛光液过程中不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和《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受绍兴自远磨具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对绍兴自远磨具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研磨抛光液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人员收集了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资料,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广泛的协商,并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拟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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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丹枫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峰 张征 丁传思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张丹枫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7.1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7.1--张丹枫(现场踏勘)、刁春祥(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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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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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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