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KS2025032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现隶属于浙江远普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前身为诸暨铅锌矿,于1957年建矿,是一座有60多年开采历史的老矿山;2002 年矿山改制并更名为浙江省云雾山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 2009年10月由浙江云雾山矿业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了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和管理原来浙江云雾山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采、选和销售。 2018年1月19日,浙江远普矿业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矿山采矿权,并将矿山更名为诸暨市璜山镇七弯铅锌矿。原改制职工还是由云雾山矿业有限公司缴纳社保,选厂属于浙江云雾山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隶属于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管理。 为了完成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的尾砂回采工作,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于2019 年 12 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 2 号尾矿库尾砂回收降高利用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回采设计》),诸暨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月19日下发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许可意见书》(诸应急管矿山项目设批字〔2020〕01 号),同意对该尾矿库进行尾砂回采。 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自2020年1月启动尾砂回采工程,回采了部分尾砂,尾砂总量由90万m3降为了54.5万m3,尾矿坝坝高由34m降为28.77m,但由于各种原因,尾矿库的尾砂回采利用进度缓慢,效果不佳,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停止对 2 号尾矿库进行回采。 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方法》的通知”,规定了:“经批准开展尾矿回采的停用尾矿库,在批准期限内未完成全部回采及基础坝拆除的,应当立即转入闭库程序,并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工作。” 该尾矿库由于尾砂回采、后期处理难度大,进度慢,无法满足“在批准期限内未完成全部回采及基础坝拆除”的要求,故现应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拟将该尾矿库转入闭库程序,进行尾矿库销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规程》、《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浙江省深化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实施方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受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诸暨七湾矿业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组建评价项目组,于2025年11月赴尾矿库现场,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对该尾矿库的现状及闭库销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客观、科学的辨识与分析,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并依据《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雷法 |
| 报告审核人 | 倪建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 刁春祥 冯功源 肖国清 倪建波 朱晓丽 李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海洋 俞贵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李敏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8.20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8.20--鲍雷法(现场踏勘、图纸核对)、李敏(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 |
||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