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KS202502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系一小型金矿采选企业,下属有璜山金矿和选矿厂,经营范围:地下开采:金矿;自采矿选矿:金矿石、金精矿粉;冶炼:成品金;矿山技术服务、转让;矿山设备经销;有色金属试验、检测。 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以下简称“尾矿库”),于1985年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设计,设计总库容50.8万m3,设计尾矿坝的总坝高35m,为四等库。1990年12月验收后投入使用,设计服务年限25年。由于该尾矿库已接近满库,自 2018 年以来就已停止排放尾矿,停用时尾矿库已使用库容约40万m3,尾矿坝总坝高约33.6m。 为彻底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拟对尾矿库尾砂进行回采后再销号,于2021年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收销库安全设施设计》,由于回采难度大,尾矿库仅在库尾回采1-2m,未能完成尾砂回采任务。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第二条第(五)条规定:“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不再排尾作业、停用超过3年或者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应当及时闭库治理并销号。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告销号,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3〕9号)》文件精神,聚焦“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长期停用且风险隐患突出的尾矿库等重点库,深化风险隐患治理,重点采用回采销库、闭库销号的治理方式,从根本上消除或者降低安全风险。 为此,2024年12月,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委托湖南中天青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尾矿库闭库工程设计,编制了《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闭库工程初步设计》、《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闭库设计》);2025年1月编制了施工图设计。 2025年2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非煤项目设许字〔2025〕003 号),批准了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其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闭库工程,并申请销号。 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随后按照闭库设计要求开展了尾矿库闭库工程的施工。目前,该尾矿库闭库工程已基本完成,准备进行尾矿库闭库工程的竣工验收,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尾矿库闭库工程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项目组,赴浙江鑫盛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现场,进行了检查和资料的收集、分析,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对尾矿库闭库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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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雷法 |
| 报告审核人 | 倪建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 刁春祥 冯功源 肖国清 倪建波 朱晓丽 李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海洋 俞贵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李敏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8.17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8.17--鲍雷法(现场踏勘、图纸核对)、李敏(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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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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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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