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KS2025019-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西南13km,公司创建于1959年11月,曾经是浙江省黑色金属矿采选规模最大企业,属地方独立中型矿山。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14300202XK,法定代表人:陈钢。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铁矿的采矿、选矿、粗精粉加工、氧化球团制造、铁路运输等,2019年5月24日,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停产并开展改革工作,2020年12月10日,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与市产业发展集团、浙江漓铁集团共同签署《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交接协议书》,各方就土地、房产、铁路、股权等相关资产划转及后续工作交接达成一致,浙江漓铁集团正式移交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 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尾矿库(后面简称“事故尾矿库”)是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停用多年的尾矿库,事故尾矿库于198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1995年该库停止排放尾砂,2010年完成闭库,尾矿库总库容约为49万m3,总坝高25m,占地总面积约为0.05km2,属五等库。 2021年,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尾矿库对下游的威胁,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尾矿库回采工程设计,回采设计将尾矿库内尾砂全部回采,并将初期坝拆除,经过2年的回采,尾矿库尾砂堆存量由原来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49.0万m³降低至35.7万m³,坝高由原来25m降低至13m,回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未按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回采。 根据《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闭库期限和程序(二)要求:“经批准开展尾矿回采的停用尾矿库,在批准时间内未完成全部尾矿回采并拆除基础坝的,应立即转为闭库,并在1年内完成”。 为此,2025年6月,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事故尾矿库闭库工程设计,编制了《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闭库设计》);2025年7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非煤项目设许字〔2025〕011 号),批准了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安全设施设计》(二〇二五年七月版本)。要求其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闭库工程完成以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闭库工程验收,并申请销号。 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随后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开展了尾矿库的闭库工程的施工。目前,该尾矿库闭库工程已基本完成,准备进行尾矿库闭库工程的竣工验收,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事故尾矿库闭库工程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项目组,赴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尾矿库现场,进行了检查和资料的收集、分析,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对尾矿库闭库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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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雷法 |
| 报告审核人 | 倪建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 刁春祥 冯功源 肖国清 倪建波 朱晓丽 李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海洋 俞贵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李敏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8.15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8.15--鲍雷法(现场踏勘、图纸核对)、李敏(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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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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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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