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 下庄2#尾矿库销号工程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10-22
项目名称 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 下庄2#尾矿库销号工程
项目编号 XD/APKS2025019-3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简介

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西南13km,公司创建于1959年11月,曾经是浙江省黑色金属矿采选规模最大企业,属地方独立中型矿山。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14300202XK,法定代表人:陈钢。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铁矿的采矿、选矿、粗精粉加工、氧化球团制造、铁路运输等,2019年5月24日,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停产并开展改革工作,2020年12月10日,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与市产业发展集团、浙江漓铁集团共同签署《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交接协议书》,各方就土地、房产、铁路、股权等相关资产划转及后续工作交接达成一致,浙江漓铁集团正式移交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

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庄2#尾矿库(后面简称“下庄2#尾矿库”)是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停用多年的尾矿库,于 1969 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自 1983 年停止排尾,原设计资料不详,尾矿库总库容约为 50 万 m³,坝高 33.5m,尾矿库等级为四等,于 2010 年完成闭库。

2020 年 2 月,经国务院同意,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等八部、委(局)共同印发了《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 号)。方案明确要求“强化闭库治理和销号,建立健全尾矿库退出机制。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对已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实施销号,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要求停用时间超过 3 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 1 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

2024 年,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2024〕91 号)。自 2020 年以来,浙江省按照国家部署和《浙江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和回采销库。但早期闭库的部分尾矿库,因不符合销号条件,闭库以后没有公告销号。其中,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庄 2#尾矿库明确列入已经闭库但未销号尾矿库名单内。

2024 年 12 月 30 日,浙江省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方法》的通知”,《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方法》于 2025 年 1 月 30 日施行。

为贯彻落实上述相关文件的要求,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下庄 2#尾矿库进行销号治理。

由于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庄2#尾矿库现状不满足最新的尾矿库闭库销号相关文件的销号要求,为了防范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尾矿库销号程序合法、合规,销号后坝体安全稳定,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庄 2#尾矿库进行销号设计工作,编制了《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庄 2#尾矿库销号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庄 2#尾矿库销号设计》;委托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销号工程的施工,目前,该尾矿库销号工程已基本完成,准备进行尾矿库销号,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下庄2#尾矿库销号工程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项目组,赴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庄2#尾矿库现场,进行了检查和资料的收集、分析,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对尾矿库销号工程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鲍雷法 技术负责人 李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鲍雷法
报告审核人 倪建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鲍雷法 刁春祥 冯功源 肖国清 倪建波 朱晓丽 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海洋 俞贵 张丹枫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鲍雷法 李敏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8.1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8.15--鲍雷法(现场踏勘、图纸核对)、李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