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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永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400万平方米户外绿色新型建材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绍兴永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户外绿色新型建材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位:绍兴永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区聚贤二路

联系人:任惠麟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永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户外绿色新型建材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拟建为新建项目,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区聚贤二路,新建车间、仓库、辅助用房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8550平方米,购置自动化预塑系统、挤出系统、表面处理系统、切割包装系统、环保设备等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年产400万平方米户外绿色新型建材的生产能力

项目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配电房、危废仓库、罐区、门卫等生产及辅助区域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务

建设单位陪同人

任惠麟

安管员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因素:非甲烷总烃、木粉尘、聚乙烯粉尘、颜料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项目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标准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能最大限度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将职业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进行,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本专篇针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出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的设计说明,选用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基本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2)本项目预期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

本项目按照设计专篇要求,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工作,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基本能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落实了前期工作,建设项目采取了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厂址选择、总体布局较合理,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进行施工建设,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采取完善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本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能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51120日,绍兴永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绍兴永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户外绿色新型建材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5095-2)(以下简称《设计专篇》)进行评审。会议由企业安管员任惠麟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设计专篇》的介绍,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设计专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设计专篇》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面,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3、《设计专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4、《设计专篇》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建设单位按设计专篇要求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项目能基本达到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设计专篇》对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评审结论

1、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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