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QSS2025115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7月10日,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99号,法定代表人为朱红卫,注册资本109600万人民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30338054X,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销售代理;石灰和石膏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固体废物治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拟在长兴县异地规划建设容量为2×1000MW燃煤机组,替代老厂现有机组。本项目厂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北侧的霅溪村,可用地约40公顷,与浙能长电相距约16公里。 该项目已于2025年5月26日,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赋码表。项目代码为:2505-330000-04-01-688544,项目名称为: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2台1000MW高效清洁燃煤机组(含配套码头及支线航道)。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D4411火力发电”,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到危险化学品:氨水、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氢气、天然气、柴油、六氟化硫、二氧化碳[压缩的]、氧[压缩的]、氮气[压缩的]、乙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第88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受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企业“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拟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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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刁春祥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晓霞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丁传思 王 刚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9.15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9.15--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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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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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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