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云和巨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二期 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12-18
项目名称 云和巨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二期 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 XD/AQSS2025180-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项目简介

云和巨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14日,注册资本为伍佰万元整。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云和巨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利用云和县石塘镇现有土地,建设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二期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已于2025年1月24日在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之后于2025年12月4日进行了变更,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501-331125-04-01-778729)

按照《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0797-2012[2024年局部修订])第3.0.4条的规定,本项目按照额定容量规模划分为中型光伏发电站;根据《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特殊项目归属,本项目属于集中式光伏电站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D4416太阳能发电”项目,本项目拟利用云和县石塘镇区域内的闲置园地建设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并配套新建一座运维监控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00亩。项目总装机规模为4万千瓦,新建35KV架空集电线路不配置储能系统,项目总投资约18686万元。本项目拟接入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升压站新增1台50MVA变压器,本项目利用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外线设备进行送出。本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技术,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前提下,在地面上用支架安装晶硅太阳能发电板,地上开展农业种植,实现低产土地的高效综合利用。

本项目将利用原有一期项目的升压站,拟在升压站内增设二期项目设备,并利用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外线设备进行送出。本项目拟采用农光互补技术,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前提下,在地面上用支架安装晶硅太阳能发电板,地上种植茶叶、黄精、红薯、萝卜、花生等农业作物,实现低产土地的高效综合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该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受云和巨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企业“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二期4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拟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刁春祥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晓霞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丁传思 王 刚 张丹枫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11.3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11.3--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