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5159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蓝城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07日,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田心路,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张顺有,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蓝城建材有限公司在车辆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柴油。不涉及可燃性粉尘。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021水泥制品制造,所属行业为建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标准判定,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蓝城建材有限公司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浙江蓝城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本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冯功源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丁传思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冯功源 王晓霞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丁传思 张丹枫 王 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冯功源 丁传思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12.11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12.11--冯功源(现场踏勘)、丁传思(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
||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