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518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 项目简介 | 绍兴市恒昌绿色农副产品冷藏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沈永茂,是一家主营冷藏速冻肉禽海鲜产品、保鲜农产品为一体的民营企业。公司位于袍江工业区群贤东路3号,贮藏量为4600立方,建筑面积8660.04平方米,冷库一分隔成若小隔间(分别为冷冻库和保鲜库),注册资本为508万元,员工有17名,属于绍兴市政府菜篮子工程之一,为市农业龙头企业。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企业属于低温仓储(G5930)行业。企业设置冷库,利用液氨作为冷媒,液氨在系统内循环使用(液氨在系统中的总量约9.3t,正常情况下,液氨不消耗),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的规定,绍兴市恒昌绿色农副产品冷藏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本公司受绍兴市恒昌绿色农副产品冷藏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本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刚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王晓霞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刚 丁传思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王刚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10.24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10.24--刁春祥(现场踏勘)、王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 |
||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