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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昌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12-31
项目名称 宁波大昌药业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
项目编号 XD/APQT2025137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简介

宁波大昌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厂区位于奉化溪口镇,法定代表人沈幸光。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饮料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中药提取物生产;保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饲料添加剂销售;日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家用电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珠宝首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涉及的产品均不是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也不涉及化学反应,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乙醇作为溶剂使用,委托第三方定期回收。

本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乙醇(溶剂)、天然气(锅炉燃料)、氮气(氮封),其余的危险化学品如乙酸、甲酸、磷酸、甲酸乙酯、乙酸乙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丁酮、正丙醇、2-甲基丁烷、硝酸、盐酸、硫酸、丙酮、甲苯、乙醚、石油醚、过氧化氢、正己烷、乙腈、氨28%、苯、甲醇、硝酸钾、乙醛、高氯酸、硝酸银、硝酸铅、硝酸镁、高锰酸钾、硼氢化钠、硼氢化钾等,用于实验室试剂。宁波大昌药业有限公司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成药生产(C2740),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关于印发《落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等6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非许可医药化工企业中,将C25~C28大类中不属于33小类的企业作为一般工贸企业进行管理。本企业生产中主要使用乙醇浸渍、提纯药材,循环使用,年使用量30t。天然气作为锅炉燃料,年使用量为60t,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临界量为1800吨/年,氮气用作氮封,其余为实验室内试验用药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企业自身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情况。该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未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规定的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临界量,因此该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本公司受宁波大昌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对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评价。在与该企业签订安全评价协议后,本公司成立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了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冯功源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刚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冯功源 王晓霞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丹枫 丁传思 王刚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冯功源 王刚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12.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12.2--冯功源(现场踏勘)、王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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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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