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WH202502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2月28日 |
| 项目简介 | 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有限公司由舟港公司(持股比54.29%)与中谷储运(舟山)公司(持股比29.35%)、舟山磊鑫股权投资(持股比12.5731%)及上海中陆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持股比3.79%)三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7日,注册住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岑港镇烟墩化工工业园区23号506室,注册资本72700.85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态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565891007X,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原油仓储;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有限公司在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外钓岛北端建有55万立方米应急储运油库,与配套的30万吨级油品公共码头和12.16km输油管线共同组成舟山市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基地,主要承担宁波、舟山港区大型船舶应急靠泊任务,用于各类事故船舶的紧急转驳、储存、洗舱作业等应急处置,以降低事故船舶、油库的溢油风险,同时兼顾油品商储。 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4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舟应急危经字[2023]010773,有效期限2023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经营方式:仓储经营;实际经营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岑港镇外钓岛北部;仓储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岑港镇外钓岛北部库区总库容55万立方米。其中TK101、TK102、TK103、TK107储罐可商储原油,共计25万立方米;其余储罐为应急用,共计30万立方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55号公布,原国家安监总局令[2015]第79号修订)的规定,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受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库区的相关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通过对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库区以及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辨识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采用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所涉及的安全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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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石有才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刚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 刁春祥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石有才 王刚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2.1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2.1--石有才(现场踏勘).王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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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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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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