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中油港区迅达加油站有限公司 地下储油罐双层罐改造项目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8-03-28
项目名称 绍兴市上虞中油港区迅达加油站有限公司 地下储油罐双层罐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03月28日
项目简介

绍兴市上虞中油港区迅达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零售汽油、柴油。该加油站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下属企业,由浙江绍兴销售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注册地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470317962,法定代表人:刘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30061号,许可经营品种: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0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绍市安经(危)字[2015]030073,许可经营品种:汽油,经营方式:零售,仓储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桥,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1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关于同意绍兴分公司迅达加油站储罐防渗改造及油卡非润一体化改造的立项批复》(虞商务[2018]1号)文件要求,对油罐、管线等进行改造。 该项目于2017年12月由绍兴国正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绍兴市上虞中油港区迅达加油站有限公司埋地储罐防渗改造及油卡非润一体化改造项目安全条件意见书》,2018年1月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绍兴市上虞中油港区迅达加油站有限公司埋地储罐防渗改造及油卡非润一体化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工艺设计,由中国石油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艺和土建施工,现已改造完成。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改)的要求,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18年3月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迅达加油站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柳 炜 技术负责人 那宏壮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柳 炜 郑小平
报告审核人 李 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柳 炜 郑小平 杨吉堂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