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03月26日 | |
项目简介 | 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绍兴灵芝加油站成立于2007年04月,经营零售汽油、煤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加油站位于浙江省绍兴市灵芝乡小善村,公司负责人钱建国。该加油站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145893903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00004号,许可经营品种:汽油、煤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5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绍市安经(危)字[2015]060019,许可范围:带储存设施经营:汽油、票据经营:煤油,有效期至2018年09月26日。 要说明的是,该加油站经营许可范围包括煤油。目前站内未储存煤油,也未进行煤油销售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1860号)有关文件要求,以及该加油站建造使用年份较长,存在油罐(非标罐)、输油管线等质量已不符合目前的安全标准要求,油罐区与四周建筑安全间距不足,且油罐存在着渗漏风险等安全隐患。现针对上述安全隐患对加油站进行技术改造。 该项目于2017年7月由绍兴国正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绍兴灵芝加油站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条件意见书》,2017年7月由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绍兴灵芝加油站技术改造项目安全工艺技术意见书》。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工艺设计,由上海泰特石油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和浙江上安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工艺和土建施工,现已改造完成。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改)的要求,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18年3月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灵芝加油站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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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柳 炜 | 技术负责人 | 那宏壮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柳 炜 杨吉堂 |
报告审核人 | 李 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柳 炜 杨吉堂 郑小平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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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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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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