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5208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3月13日 |
| 项目简介 | 长兴晟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3月10日,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飞翔路6号,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法定代表人:吴强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ECX2T70C,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兴晟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租赁浙江冠峰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从事左侧围门环加强板总成、右侧围门环加强板总成、左前轮罩总成、右前轮罩总成的生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所属行业为机械。企业现有正式员工人数55人,劳务派遣人员大约150人,公司配备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年生产天数约300天,生产作业实行单班制。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调整版)》,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气[压缩的或液化的]。不涉及可燃性粉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由于该企业所属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因此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 6441-2025),通过对长兴晟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使用的原辅材料、设备及工艺流程等分析,辨识出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有:火灾、触电、中毒、窒息、机械致害、物体打击、厂(场)内车辆致害、高处坠落、泄漏、容器爆炸、坍塌、灼烫。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辐射伤害、噪声、高温、低温伤害等。主要可能发生的事故为:火灾、机械致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长兴晟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长兴晟铭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本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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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冯功源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丁传思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冯功源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丁传思 张丹枫 王 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冯功源 丁传思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12.3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12.3--冯功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丁传思(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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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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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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