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6044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 |
| 项目简介 | 余姚市舜泰不锈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7月07日,坐落在余姚市河姆渡镇小泾浦村,法定代表人:孙惠芬。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锈钢熔炼、冷轧加工,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加工。(须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企业属于“C33金属制品业”。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工件进行退火热处理工序,作业中需要进行氨分解,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由于该企业所属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因此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余姚市舜泰不锈钢有限公司应对使用(液氨)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公司受余姚市舜泰不锈钢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使用(液氨)危险化学品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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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刁春祥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 冯功源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刚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4.16;2026.6.9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4.16--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2026.6.9--刁春祥--整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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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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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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