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QSS2026062-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5月28日 |
| 项目简介 | 兰溪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黄店镇肥皂村(自主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EEFFJ1R,法定代表人李彬。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兰溪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设计处理能力80吨/日,目前已接近满负荷运转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大于80吨/日,且存在厨余垃圾处置短板。为进一步深化兰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能力,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2025年工作要点》《金华市环卫及生活垃圾治理2025年重点任务指标》等文件精神,兰溪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启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构建一条技术先进、运行稳定、处理能力达140吨/日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线。 项目利用原有厂区,新增挤压机、破碎制浆一体机。项目建成后新增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60吨,新增物料经预处理车间的“破碎一制浆一提油”工艺将餐厨垃圾转化为粗油脂剩余的废水废渣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协同处理。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固体废物治理(N7723)”,本项目在厨余垃圾处置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有天然气、10%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和《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受兰溪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组建了项目评价组,对兰溪市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人员收集了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资料,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广泛的协商,并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拟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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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丹枫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石有才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刚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张丹枫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5.11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5.11--刁春祥(现场踏勘).张丹枫(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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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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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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