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4015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
| 项目简介 | 绍兴飞凡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始创于1999年09月30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三江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傅飞洋,注册资本:柒佰伍拾万元整。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17680955J。经营范围:生产、经销:汽车配件、五金机械;电镀加工;生产、加工:电器产品;电脑制版;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企业目前主要进行配件的电镀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用到盐酸(30%)、硫酸(98%)、硝酸、重铬酸钾、硫磺、硝酸钙,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及镀铜需要用到硫酸(98%);除油池需要用到硫磺;盐酸(30%)用于酸洗;硝酸用于出光;重铬酸钾和硝酸钙用于钝化。由于生产运行过程中需要使用到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办理相关易制爆以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凭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绍兴飞凡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储存及使用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绍兴飞凡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储存及使用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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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丹枫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石有才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 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张丹枫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6.1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6.1--刁春祥(现场踏勘).张丹枫(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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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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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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