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WH202601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 |
| 项目简介 | 绍兴市上虞东凌加油站有限公司(简称上虞东凌加油站)位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海公路旁,法定代表人:王磊,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该加油站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BG8421A;该加油站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30081号;许可零售经营:汽油、柴油,有效期至2030年5月25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33060013202500013,经营方式:带储存经营,许可范围:成品油:带储存经营:汽油、柴油**,有效期至2026年4月28日。 上虞东凌加油站共设6个卧式埋地双层罐,其中4只30m³汽油罐、2只30m³柴油罐,设有4台三油品六枪加油机以及1台尿素加注机。加油站在用油罐的总容量为180m³(其中汽油120m³、柴油60m³),折合成汽油容量15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上虞东凌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在经营的危化品中无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各类监控化学品,汽油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绍兴市上虞东凌加油站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26年2月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本报告法定有效期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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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刚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石有才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王刚 刁春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2.27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2.27--刁春祥(现场踏勘).王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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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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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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