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WH202600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1月27日,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天子湖现代工业园区,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子荣,注册资金叁仟万元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16年企业从发展考虑,投资12000万元,立项建设了年产3000吨四氢呋喃-3-甲胺、500吨2,3-二氟-5-氯吡啶和6000吨丁烯二醇生产线项目,其中一期年产600吨四氢呋喃-3-甲胺生产线于2017年8月建成投产;二期年产1200吨四氢呋喃-3-甲胺生产线于2019年9月通过验收审查,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年公司决定在原有生产基础上,利用原厂区空置的甲类车间二建设年产100吨吡唑酸酯、1000吨马来酸二乙酯、3000吨碳12-24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于2022年12月通过验收审查,并于2023年1月11日换领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目前产品有3种:四氢呋喃-3-甲胺、吡唑酸酯、碳12-24烷,于2023年09月22日取得了由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3]-E-2396,许可范围:年产中间产品:氢气233.75吨,一氧化碳1260吨,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1350吨,氮[压缩的]300Nm³/h,25%甲醇氨溶液3636吨,2,5-二氢呋喃1095吨。副产品:氨水[含氨>10%]450吨,乙醇315吨。回收溶剂:甲醇4236.4吨,甲苯833吨,1,4-二氧杂环己烷259吨,有效期2023年9月25至2026年9月24日。 年产2000吨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和年产500吨N-乙基胡椒胺技改项目为利用原有已建设厂房,对原生产线设备进行技改,具体包括:①利用已建甲类车间一,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新增部分设备,实施N-乙基胡椒胺项目技改;②利用甲类车间二闲置区域,新增设备设施,实施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项目技改;③对原甲类车间三、甲类车间四实施调整,进行技改,合成一个甲醇裂解制氢车间(甲类车间四)。本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具备生产2000吨包括甲基丙烯酸酯侧链双封端硅油、甲基丙烯酸酯单封端硅油、甲基丙烯酰氧丙基三(三甲基硅氧烷基)硅烷和甲基三(三甲基硅氧基)硅烷在内的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和年产500吨N-乙基胡椒胺的生产能力。该技改项目于2023年08月04日在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备案(2024年04月10日第三次变更),项目代码:2308-330554-04-02-140088。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00吨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和年产500吨N-乙基胡椒胺技改项目(一期),即为:①利用甲类车间二闲置区域,新增设备设施,实施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项目技改;②对原甲类车间三、甲类车间四实施调整,进行技改,合成一个甲醇裂解制氢车间(甲类车间四);③甲类车间二的氨水不能作为副产品销售,现工艺调整作为回收使用。项目达产后,具备生产2000吨包括甲基丙烯酸酯侧链双封端硅油、甲基丙烯酸酯单封端硅油、甲基丙烯酰氧丙基三(三甲基硅氧烷基)硅烷和甲基三(三甲基硅氧基)硅烷在内的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涉及到溶剂回收甲醇、四氢呋喃、甲醇/乙醇混合溶液(甲醇97.5%、乙醇2.5%)。故本项目实施后,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79号、第89号令修订)、《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3〕179)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为此,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由浙江道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和年产500吨N-乙基胡椒胺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于2024年5月11日取得湖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文号为湖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11号;于2024年10月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改性有机硅产品系列和年产500吨N-乙基胡椒胺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24年11月1日取得湖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为湖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27号。本项目安全设施已由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安装完成。企业在2025年11月18日~2026年3月18日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设备、设施运行正常,产品质量达到要求,试生产情况正常。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组,并组织有关力量展开工作,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类比工程调研、工程分析、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写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浙江捷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得到了相关专家的鼎力指导和帮助,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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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冯功源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刚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冯功源 石有才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冯功源 王刚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5.6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5.6--冯功源(现场踏勘).王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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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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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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