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QSS2025223-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5月27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柏思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9月10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金石路以东、白鹤岭西路以南,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柏思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取得了浙江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601-330522-04-01-765097。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总投资3.3亿元,新征长兴县开发区金石路以东、白鹤岭西路以南(沃勒东侧)土地55.88亩,建设厂房及辅助用房约80000平方米(以实际规划为准)作为项目营运用房,计划新购置高端精密数控机床、高速滚齿机、数控万能磨齿机、数控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450万套高端智能化差速器齿轮、1万套风电齿轮、60万套差速器总成的生产能力;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8000万元,利润5000万元,税收不低于2400万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2019年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和《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受浙江柏思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企业“年产450万套高端智能化差速器齿轮、1万套风电齿轮、60万套差速器总成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拟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次综合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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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冯功源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冯功源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冯功源 石有才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刚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冯功源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4.1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4.1--冯功源--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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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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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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