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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及环保设施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6-05-29
项目名称 浙江金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及环保设施
项目编号 XD/APQT202521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简介

浙江金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8日,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蛟苍路200-2号,法定代表人为尹春波,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该企业现有员工约30名(含管理人员)。企业采购烧结炉、氨分解等设备装置从事金属制品加工作业。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手动工具配件、园林工具配件、纺织机配件、柴油机配件、压缩机配件、家具配件、锁具配件、机械配件、农用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企业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工件进行烧结、金属热处理,作业中需要进行氨分解工艺,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氨,氮[液化的]、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金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企业为强化环保设施安全风险管控,根据双重预防机制要求,企业要求对其环保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排查整治隐患,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因此,浙江金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其环保设施进行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建了相应的评价组,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刁春祥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石有才 冯功源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张丹枫 王 刚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6.4.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6.4.2--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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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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