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5029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6月10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9日,住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长岗村城南工业功能区,法定代表人为俞丽琴。注册资本肆仟叁佰伍拾玖万陆仟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线缆用高分子材料聚合物产品及其他橡胶类工程材料、充气式电缆管道密封装置等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成果转让及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专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信息化管理或控制软件开发,自有房屋租赁,混凝土管桩项目投资,高分子材料与线缆制造的原材料、装备、产品等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30015.1万元,新征地41.7亩、新建厂房及仓库53945平方米,新增双螺旋杆挤出机、混炼机、切料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0000吨特种线缆用环保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于2022年7月5日在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审批备案,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为:2207-330522-07-02-266561),该项目的国标行业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所属行业为:轻工行业。企业于2022年8月22日、2023年4月17日和2023年6月28日进行了三次项目赋码表的变更。 企业于2023年7月委托浙江国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线缆用环保型高分子材料产业化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3年11月委托江苏汉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线缆用环保型高分子材料产业化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专家评审。 目前,本项目实际已建成的生产线其产能可以达到年产70000吨特种线缆用环保高分子材料,本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安全设施已建设完成,但个别配套设施(如两个硅烷计量秤室等)尚未建设完成。该项目总平面图由浙江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由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监理,由浙江天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勘察工作,由浙江迅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施工,部分设备由设备厂家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企业已配置本次验收的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70000吨特种线缆用环保高分子材料。本次验收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试运行,已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的规定,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过氧化二异丙苯[52%<含量≤100%]、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柴油。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数量也未超过规范标准,故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88号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关于修改《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企业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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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冯功源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冯功源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冯功源 刁春祥 石有才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伟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冯功源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4.2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4.2--冯功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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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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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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