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6066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 |
| 项目简介 | 绍兴路恒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竹园童村,法定代表人邢燕,该企业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日用品销售;园艺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已于2023年11月9日取得了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企业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为建材企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在厂外设置1个天然气调压装置区,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可知,该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绍兴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23〕36号)等规定,绍兴路恒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本公司受绍兴路恒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本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刁春祥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石有才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刚 张丹枫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3.15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3.15--刁春祥--现场踏勘 |
||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
||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