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30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部件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新昌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白洪法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部件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项目内容:主要生产及辅助场所,铸造车间、清理车间、原辅料仓库等均为单层建筑,办公楼为三层建筑,1层部分区域为化验室,其余为办公场所。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白洪法 | 法人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倪建波、于飞 2019.2.25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化学有害因素:矽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锰及其化合物、金属烟、糠醇、环氧树脂;(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拟建项目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标准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能最大限度地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将职业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进行,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本专篇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出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的设计说明,选用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基本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2)拟建项目预期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
拟建项目按照预评价报告和设计专篇要求,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工作,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水平基本能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落实了前期工作,建设项目采取了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厂址选择、总体布局较合理,建设单位应根据拟建项目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进行施工建设,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采取完善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能满足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19年3月30日,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部件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稿)》(编号:XD/ZP2019013-2)(以下简称《设计专篇》)进行评审。会议由建设单位代表白洪法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设计专篇》的介绍,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专家审查总体意见
1、《设计专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设计专篇》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面,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3、《设计专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4、《设计专篇》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建设单位按设计专篇要求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项目能基本达到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设计专篇》对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二、《设计专篇》的专家修改建议
1、细化落砂、废砂再生等岗位防尘、防高温设施的设计;
2、细化操作室设置位置及通风设施的设计。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设计专篇》,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设计专篇》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