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益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益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越城区鉴湖镇坡塘村
联系人:陈建国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益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范围包括生产车间:生产车间、石膏砂浆生产线、办公楼、液化天然气罐区。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徐菊萍 | 主任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倪建波 2021-05-05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金嘉敏、陈恩光、陶德明 2021-05-05 至2021-05-07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5项,分别为:
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其他粉尘(石膏)、游离二氧化硅;
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情况说明:
本项目检测期间不属于高温季节,因此不对高温进行检测。
采样期间生产车间袋装包装岗位因无生产订单,未进行作业,因此未对生产车间袋装包装岗位进行检测。
用人单位制砂巡检工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超标,其余各作业岗位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铲车工矽尘检测结果不符合,其余各作业岗位接触的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用人单位制砂巡检工的40h等效声级超标、铲车工矽尘检测结果超标,除此之外,其余各作业岗位粉尘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根据检测结果,铲车工矽尘检测结果超标,建议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铲车作业规程,加强现场管理,确保铲车作业时能保持门窗的密闭,防止扬尘进入驾驶室。同时对于堆场的积尘要及时清理,并定时对堆场的地面进行喷洒、降尘。
2)建议企业在烘干控制室、投料、包装等岗位配备移动式除尘器,定期清理地面及设备上的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3)在高温季节前,安排接触高温的员工进行高温的职业健康检查。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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