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新海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新海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新海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二期工业集聚区(邵家溇村)

联系人:陈海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新海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内容。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海

负责人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金嘉敏、倪建波  2020.4.5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陈恩光、陶德明  2020.4.7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17项,分别为:

粉尘:其他粉尘(防染盐、扩散机、净洗剂、拉开粉)、谷物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化学物质:甲醛、马来酸酐、氯丙烯、氢氧化钠、苯、硫酸、氮氧化物、萘、丁醇、三氯化磷、氯化氢及盐酸、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二甲胺、对茴香胺、氯化铵烟GBZ160无检测方法。

3车间平平加O检测期间未生产,故未对该工序产生的环氧乙烷、氢氧化钠、乙酸、过氧化氢、噪声进行检测。

由上述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各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矿山行业分类为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3#车间、4#车间、5#车间在粉状或结晶状固体料投入过程中,反应釜保持真空下进行投料,微真空下投料可以减少粉状物料的逸散。建议用人单位还可以在反应釜投入口处设置局部除尘装置。

同时应根据车间现场实际情况,在部分高位槽下方 设置平台或接液槽。

2、建议用人单位在车间入口增设个人用品存放柜,

3、根据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补充完善相应的职业卫生台账记录。

4、及时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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