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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新洋化纤轻纺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市新洋化纤轻纺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市新洋化纤轻纺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越城区富盛工业园区

联系人:夏张夫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市新洋化纤轻纺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内容。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夏张夫

负责人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金嘉敏、倪建波  2019.12.20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陈恩光、陶德明  2019.12.25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3项,分别为:

粉尘:其他粉尘(化纤)、其他粉尘(化纤棉);

物理因素:噪声。

现场检测期间,用人单位各生产设备均正常运行,生产场所各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整个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整个检测过程在天气正常、设备正常运行,工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完成。

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各作业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1761,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对用人单位可能存在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潜在危害性、接触危害程度和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建议:

1)用人单位在为作业人员如期发放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同时,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更新、更换和维护,并加强现场佩戴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工人在作业时正确佩戴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同时设置个人防护用品存放柜。

2)完善、补充各作业场所“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以及粉尘、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

3)根据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职业卫生个人监护档案等台账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4)用人单位需配置移动式吸尘设备,并定期对各生产设备及车间内的积尘、碎料等进行清理。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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