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奉化佳弘工艺品厂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奉化佳弘工艺品厂
地理位置:宁波市奉化区尚田镇楼夹岙村
联系人:李建军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宁波市巨新铸造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单元(编织区、切割拔草区、烘席区、烘干区、染土区、修席区)、辅助生产单元(仓库、配电房)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建军 | 总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倪建波、朱国锋 2017.12.28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倪建波、杨昆、欧阳贤 2018.1.03-1.05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4项,分别为:
化学有害因素:矽尘(总尘)、矽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物理因素:噪声。
因本次检测不在高温检测季节,故未对高温做检测。烘席机的工人加煤的接触时间短、频率低,加煤量少,本次不予检测。另外,染土、烘干工序不在正常生产季节,本次不予检测。检测期间机修工未进行维修作业,本次不予检测。
由检测结果可知,生产车间各岗位的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生产车间拔草工、编织工接触的矽尘时间加权平均溶度(CTWA)和超限倍数(EL)超标,其余岗位矽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用人单位属于草及其他制品制造,并根据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不符合,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不涉及。
建议:
建议企业在切割机、拔草机上增加三面围挡吸风罩,提高吸尘效果,并及时清理设备与地面上的积尘,减少二次扬尘。并在搬运蔺草的过程中使用推车等辅助工具,尽量减少手工作业,减少与粉尘的接触时间。
建议企业定期对编织间内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测与维护,确保其良好的通风除尘效果,并适当增大水雾喷淋量;及时清理设备与地面上的积尘,减少二次扬尘。建议企业在浇铸区增设吹吸式排风装置,减少车间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
对蔺草进行染土时,投料过程会产生扬尘,建议企业在染土区投料处安装吸尘装置。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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