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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年产25吨4790、35吨4800高级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年产25吨4790、35吨4800高级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临海路30号,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98.5亩(厂区总面积)。

联系人:杨铁飞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年产25吨4790、35吨4800高级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依托加氢车间在新增部分反应釜等设备基础上建设25吨4790、35吨4800生产线,同时新建30m3的甲苯、二氯甲烷、丙酮、异丙醇储罐各一个,其它原料罐区和储存区、装置变电、制氮站、空压及循环水站、成品库、固体库、污水处理站及综合楼、化验室等均为原有设施。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项目负责人

季理沅

高级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季理沅

高级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李  敏

高级工程师

倪建波

助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陪同人

杨铁飞

经理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季理沅、倪建波  2015.12.25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1)生产性毒物:甲苯、二氯甲烷、丙酮、异丙醇、草酸、吗啉、正庚烷、乙酸、氯化氢及盐酸、正己烷、氯乙酸、甲醇、溴化氢。

(2)生产性粉尘:其它粉尘(药物粉尘)。

(3)生产性物理因素:噪声,高温(高温季节时)。

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作业方式等特点,类比检测数据可知,各检测点(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有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1),本项目行业分类为G-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对可能存在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潜在危害性、接触危害程度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综合分析:该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拟建项目的分析评价,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将职业卫生专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本项目运行过程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措施;补充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

项目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工程技术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本项目运行中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1)本项目正常生产时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离心、水洗分离产物出料过程:在该过程中不能密闭,作业人员会接触附着在分离产物上的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排毒措施。

2)本项目在检修维护过程的关键控制点为有限空间作业,该作业过程必须按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做好作业审批并有人进行作业监护。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同时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定应急措施等各项工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年1月19日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年产25吨4790、35吨4800高级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专家组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目的明确,内容全面;《报告》编制单位与编制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二、《报告》评价范围明确,评价方法选择合理,编制依据充分,工程分析清晰,类比项目选择合理;

三、《报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正确、完整,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评价具体、可行;

四、《报告》对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介绍和评价较充分;

五、《报告》对项目正常生产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预测分析恰当、正确,预测的结果和影响准确可信,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程度描述基本正确; 

六、《报告》对策措施和建议基本具体、合理、可行;

七、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定性准确。

八、评价结论正确。

九、专家组建议:

1、进一步明确离心、干燥、粉碎、包装等工艺过程及拟采取防护措施描述,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2、补充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描述,对本项目职业健康监护拟采取的管理情况进行描述评价建议。

专家组同意通过《报告》,《报告》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依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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