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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年产450吨酮酸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年产450吨酮酸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位(用人单位):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58号

联系人:方南平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50吨酮酸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主要以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年产450吨酮酸产品建设项目确定的建设内容为准,主要包括新建内容:车间二、车间三、丙类仓库(2个)、甲类仓库、控制楼、事故应急池、泵房(2个)、甲类罐区,以及改建内容:动力车间、双效处理车间、丙类仓库。

本项目污水站、实验室、配电房、办公楼及其辅助用室依托拟建项目现有设备设施,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本项目废气及废水处理依托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和RTO装置,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和RTO装置均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喻聪

主任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倪建波、李琦旦  2020.9.08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化学有害因素:氢氧化钠、甲醇、丁酮、丙酮、氨、氯化氢及盐酸、硫酸、乙醇胺;

2)粉尘:其他粉尘(氢氧化钙)、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海因)、其他粉尘(甘氨酸)、其他粉尘(羟蛋氨酸钙);

3)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年产450吨酮酸产品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氢氧化钠、甲醇、丁酮、丙酮、氨、氯化氢及盐酸、硫酸、乙醇胺、其他粉尘(氢氧化钙)、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海因)、其他粉尘(甘氨酸)、其他粉尘(羟蛋氨酸钙)、噪声。

2)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及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要求。

3)拟建项目采用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拟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吸收处理装置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防毒面具、防噪耳塞、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在采取上述工程防护和个体防护措施后,预期工人在正常作业过程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对拟建项目的分析评价,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建设过程中,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定期对有毒有害气体吸收处理装置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以保持良好的防护效果。

2)完善急救箱内急救药品的配置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0年9月26日,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年产450吨酮酸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0071)(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预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5、评价结论正确。

二、修改意见及建议

1、细化劳动定员和工作日写实;

2、细化塑粉回收和除尘设施清理、维护保养的描述与分析;

3、细化前处理及废水处理工艺的描述与分析;

4、增设噪声可能超标岗位为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细化防噪声措施。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预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预评价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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