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澳森针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针纺织品300万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澳森针纺织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袍江新区开源路35号
联系人:邵素琴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各类针纺织品300万米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范围主要以绍兴澳森针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针纺织品300万米建设项目确定的建设内容为准,主要包括两幢厂房。配电房为委外管理,不列入本次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建有两幢厂房,分布在项目厂区东西两侧,其中东侧为生产厂房(一楼为成品仓库、检验及原料仓库,二楼为坯布仓库、检验,三、四楼为生产车间),西侧为综合楼(作为办公及科研,其中项目食堂布置在综合楼一楼东侧)。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邵素琴 | 法人代表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于飞、崔志文 2018.05.09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
(2)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绍兴澳森针纺织有限公司
年产各类针纺织品300万米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如下: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纤维)。
物理因素:噪声。
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木粉尘、岩棉粉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甲醛、甲苯二异氰酸酯、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等)。
(2)拟建项目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拟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3)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4)拟建项目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在类比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和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管理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及时发现和预防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发生。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的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中,将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车间内设置的风机,要在作业时间内打开,并定期对设备及风机的积尘进行清理。
(2)车间内需及时清扫地面、设备和墙上的积尘,建议采用移动式吸尘器或湿式清理,避免二次扬尘。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2003)的要求,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参考设置如下:
在生产车间作业区域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戴防噪耳塞”等警示标识和相应的告知卡。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18年7月12日,绍兴澳森针纺织有限公司对《绍兴澳森针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针纺织品300万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送审稿)(编号:浙江兴达【职评】第2018046号)(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审会由建设单位主持,聘请了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见签到单)。专家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相关介绍,以及评价机构对《预评价报告书》的汇报,专家组审阅了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经讨论形成如下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专家审查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预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与分析,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5、《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评价与建议正确;
6、《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7、《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较合理,基本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专家修改建议
1、细化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个人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
2、完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和建议。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预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预评价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