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日期:2015-12-07 来源:规划科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决定批准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7日
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7号 | 王明秀 | 浙安职技字 (2015)第B-026号 | 1.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工程建筑业; 2.化工、石化及医药; 3.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 | 2015.12.07 -2018.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