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耐乐铜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耐乐铜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陈利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耐乐铜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范围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评价范围一览表
评价 单元 | 建筑物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层数 | 主要生产内容 | 主要设施 |
生产 单元 | 生产车间 | 22723.82㎡ | 1层 | 主要布置有熔炼、铣轧、拉拔、拉伸、退火、复绕等工序。 | 中频炉、铣轧机、联合拉拔机、拉伸机、退火炉、复绕机等设备 |
辅助生产单元 | 行政楼 | 2175.09㎡ | 3层 | 行政办公 | / |
宿舍楼 | 1715.07㎡ | 3层 | 员工住宿 | 浴室 | |
仓库 | 5849.30㎡ | 1层 | 原材料及成品仓库 | / | |
污水站 | 160㎡ | 1层 | 污水处理 | 压滤机等 | |
冷冻机房 | 50㎡ | 1层 | 制冷 | 冷冻机 | |
辅助生产单元 | 配电房 | 203.07㎡ | 1层 | 厂区配电 | / |
制氮房 | 203.07㎡ | 1层 | 氮气制备 | 制氮机 | |
机修间 | 203.07㎡ | 1层 | 维修设备 | 焊机、打磨机等 | |
滤油间 | 203.07㎡ | 1层 | 油品处理 | / | |
装配间 | 203.07㎡ | 1层 | 部件加工 | / | |
模具库 | 203.07㎡ | 1层 | 模具存放间 | / | |
储碳房 | 203.07㎡ | 1层 | 木炭存放间 | / | |
油库 | 96㎡ | 1层 | 液压油等油品存放间 | / | |
发电机房 | 144㎡ | 1层 | 发电机存放间 | 发电机 | |
检测中心 | 415㎡ | 1层 | 化验室 | / |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利强 | 法人代表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柳晓波 2018-08-08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金嘉敏、柳晓波、陈恩光 2018-08-08 至2018-08-10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14项,分别为:
粉尘:其他粉尘(木炭)。
化学物质:丙酮、一氧化碳、铜烟、二氧化锡、苯、甲苯、二甲苯、铅烟、正己烷、环己烷、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检测期间机修未进行作业,因此未对机修岗位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
在线退火岗位、成品退火岗位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余岗位的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各检测岗位的WBGT检测结果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各检测岗位的粉尘及化学物质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相关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用人单位属于铜压延加工,并根据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职业健康监护:本次评价发现用人单位体检的人数不全、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全(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弧光等),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做好员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的人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和实际相对应,并尽快安排需复查的员工进行复查。
2)用人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废气处理等装置和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废气处理系统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各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以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风险。
3)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严格督促作业人员作业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更换工作,并根据生产车间的实际损耗和使用情况适当调整更换频率,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正常使用的有效性。并在车间休息室设置防护用品存放柜。
4)用人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主要为污水池清淤、储罐清洗或维修,为避免有限空间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在需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维修时,应先放空容器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使作业环境中氧气含量符合要求。并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测量,待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并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的要求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