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市上虞区积山水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市上虞区积山水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积山村
联系人:王鹤松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积山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范围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评价范围一览表
评价 单元 | 建筑物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层数 | 主要生产内容名 | 主要设施 |
生产 单元 | 生产车间 | 900.28 | 局部 4层 | 主要为水泥生产区 | 布置有输送带、提升机、配料仓、成品仓、辊压机、球磨机、绞刀机、打散机等 |
包装车间 | 1217.04 | 局部 4层 | 主要为水泥包装区 | 布置有输送带、提升机等 | |
熟料库 | 4550 | 1层 | 熟料放置区 | 布置有输送带 | |
辅料库 | 890 | 1层 | 石膏、煤矸石等辅料放置区 | 布置有输送带 | |
地磅房 | 10 | 1层 | 车辆称重 | 地磅 | |
辅助生产单元 | 办公楼 | 1644.18 | 3层 | 行政、办公 | 行政办公设施 |
宿舍楼 | 3727.5 | 5层 | 员工生活区 | 1楼布置有食堂,2-4楼为员工宿舍 | |
机修间 | 40 | 1层 | 设备维修区 | 焊机、切割机等,机修间旁布置有集中浴室 |
用人单位在本次评价期间无外包工程。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鹤松 | 法人代表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崔志文 2018-07-24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金嘉敏、崔志文、陶德明 2018-07-24 至2018-07-26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6项,分别为:
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水泥粉尘(总尘)、水泥粉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辊压机、控制室、包装岗位的噪声强度不合格,其余各作业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用人单位短运输带矽尘超标,其余各作业岗位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3011,水泥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辊压机、控制室、包装岗位的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超标,建议企业在选购设备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控制室门窗应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适当调整噪声超标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噪耳塞,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影响。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
(2)完善各作业场所“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注意通风”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矽尘、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
(3)根据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补充完善相应的职业卫生台账记录。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18年9月18日,绍兴市上虞区积山水泥有限公司对《绍兴市上虞区积山水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号:浙江兴达【职评】第2018069号)(以下简称《现状评价报告》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审会由建设单位主持,聘请了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见签到单)。专家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相关介绍,以及评价机构对《现状评价报告》的汇报,专家组审阅了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经讨论形成如下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专家审查总体意见
1、补充外包工与机修工的职业卫生管理;
2、补充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分析与评价。
二、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现状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现状评价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