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3238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1月16日 |
项目简介 | 余姚市盛峰日用工艺冲件厂成立于1999年5月31日。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周琼,经营范围:五金件、冲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位于浙江省余姚市马渚黄泥堰路307号(自主申报)。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对产品进行喷涂加工,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应急部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本企业喷涂作业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含易燃溶剂的油漆[闭杯闪点≤60℃]、稀释剂。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企业属于“C292,塑料制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应急〔2020〕9号)规定,余姚市盛峰日用工艺冲件厂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余姚市盛峰日用工艺冲件厂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及储存设施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并得到业主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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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石有才 | 技术负责人 | 鲁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石有才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 李峰 刘仙明 王晓霞 叶翔旦 鲍雷法 朱晓丽 鲁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盛春 石有才 鲍雷法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石有才 李盛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10.31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10.31----李盛春(收集资料)、石有才(核对图纸、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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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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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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