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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广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及木工车间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11-11
项目名称 余姚市广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及木工车间
项目编号 XD/APQT2023026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11日
项目简介

余姚市广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920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思川。注册地位于余姚市梨洲街道黄箭山村,企业的经营范围:家用电器、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卫生洁具、水暖配件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余姚市广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含易燃溶剂的油漆(闭杯闪点60℃)、稀释剂固化剂、柴油木工车间内涉及可燃性粉尘:木粉;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本企业属于C21家具制造业”行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宁波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暂行办法》(甬应急[2020]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余姚市广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及木粉尘企业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余姚市广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并得到业主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石有才 技术负责人 鲁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石有才
报告审核人 鲍雷法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石有才 李峰 刘仙明 马森 叶翔旦 鲍雷法 朱晓丽 鲁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石有才 鲍雷法 朱晓丽 杭杰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石有才 杭杰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4.12;2023.8.18;2023.10.31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3.4.12----石有才(收集资料、现场勘查

2023.8.18----石有才、杭杰(收集资料、现场勘查

2023.10.31----石有才、杭杰整改确认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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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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