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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大宇石化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03-29
项目名称 绍兴大宇石化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XD/APQT202321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项目简介

绍兴大宇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027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海塘路26号,法定代表人为吴云霞。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企业属于 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该公司的产品包括导热油、润滑油、乳化液、润滑脂、硼酸盐抗磨极压剂,产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物料有:白油、SBS改性沥青、润滑油(基础油)、沥青再生剂甲醇乳化剂氢氧化钾、氢氧化锂、石蜡油酸氢氧化钠硼酸、天然气、包装桶、硬脂酸。其中危险化学品有:甲醇氢氧化钾、氢氧化锂、氢氧化钠硼酸、天然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因此该企业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的非许可化工行业。

根据2023527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395号)及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825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的要求,绍兴大宇石化有限公司应进行设计诊断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完成安全评价。

绍兴大宇石化有限公司已委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A261003719)进行设计诊断,并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本公司受绍兴大宇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本项目中的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马森 技术负责人 鲁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马森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石有才、李保甲、王晓霞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盛春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马森、李盛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09.13;2024.03.21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3.09.13--马森(现场踏勘)、李盛春(资料收集)

2024.03.21--马森--整改确认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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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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