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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

安全预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6-18
项目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XD/AQSS2025082-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项目简介

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12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1461109319,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上源闸,是一家从事自来水的生产供应、给排水工程施工等业务的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城乡供水的国有独资企业,经五十多年的建设发展,已经成为集制水、供水、服务于一体的中型企业。公司总供水能力50万吨/日,拥有水厂5座,公司目前供水管网总长达到2200余公里,供水范围已基本覆盖除岭南外的全区各乡镇、街道,结算水表户为36万户,约有80万人口。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上源闸,法定代表人为周晓剑,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自来水的生产供应;给排水工程施工;卫生洁具、水暖器材、五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曹娥街道金村:梁湖街道南穴村西侧原江山小学旁(住所申报)永和镇项家桥村金星;上浦镇渔家渡村下丁岸西侧白浪鸽童装旁(住所申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虞区目前由大三角水厂及第一水厂联合供水,大三角水的运行状态不仅关系水厂本身,更是对区域供水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汤浦水库原水紧张、水质季节性问题突出,曹娥江应急备用水源水质较差等原因,导致水厂的出水水质存在不稳定风险,应急处理状态下对水厂负荷较大。为响应最新国家水质标准的要求,消除供水安全隐患,使水厂充分发挥其功能和效益,适应不同原水水质变化,全面提升水厂出水品质,满足上虞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用水品质需求,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2.07万元,利用大三角水厂南侧预留用地,新建构筑物预臭氧池、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臭氧发生器间及室外液氧站和中控室1座,实施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建设规模与大三角水厂现状规模一致,近期设计规模15万m³/d,远期30万m³/d。本项目于2024年12月在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412-330604-04-01-100208。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企业属于“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由于该企业所属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因此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该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受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企业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拟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胡谨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峰 丁传思 张征 胡谨 赵季飞 朱晓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胡谨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6.6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6.6--刁春祥(现场踏勘)、胡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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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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